查看原文
其他

走近佛山政法人 | 第13期:顺德法院副院长李红:坚定执着的司法公正守护者

佛山政法 2022-10-09

点击视频,带你了解办案能手李红



  “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份针对失信和限消的系统性指导文件,充分体现了起草人员高超的执行理论水平、丰富的执行业务经验和基层首创精神,将对我省法院规范失信和限消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今年6月,顺德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信中点名表扬了执笔起草文件的李红。



  李红,四级高级法官,顺德法院副院长。入职25年来,她不仅是院内公认的办案能手,在“案山卷海”里游刃有余;还是“老赖克星,深究执行难问题,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高效机制,不断加码执行力度,打赢一场场执行硬仗。



办案能手

判决入选最高法公报案例


  “我非常的幸运,年轻时找准自己的定位,并为之奋斗付出,20多年来一直从事着神圣的职业。”李红说。


  刚毕业时,李红不懂粤语,无法进入法院工作。但她没有放弃,一遍遍苦练,短短3个月就基本克服了语言障碍。1995年,李红通过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如愿成为一名法官。


  凭着一腔热忱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期间,李红2次荣立三等功,逐渐赢得领导肯定和同事敬服。2005年,正在北京上研究生课程的李红被院长叫回,负责审判一宗棘手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当时,原告何某红的丈夫在意外身故前的一个月内重复投保,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由于《保险法》中对此规定并不清晰,李红花费三四个月进行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确定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投保前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保险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经审查,李红发现投保人在投保时,在“是否重复投保”栏有部分合同填写了“否”,有部分合同没有填写相关内容。针对不同的情况,李红作出不同的分析,对于前者认定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相应赔偿责任。对于后者,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没有填写相关内容的情况下仍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保险人丧失保险合同解除权,应承担保险责任。


  该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其中确立的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被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所采用。



肩挑重任


亮剑执行难工作获赞赏


  2019年7月23日上午8时,顺德法院8辆警车满载着40名干警向肇庆市高要区某塑胶公司驶去,开始一场跨市执行行动。此前,该塑胶公司因拖欠设备租金、违约金634万元而被诉。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拒绝返还涉案标的物及交付经裁定以物抵债的分切机。


  经过努力,此次跨市执行顺利将分切机强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这样的强制执行场景,自顺德法院实施“执行110”机制以来,已成为常态。


  “世界上很多事情,最怕‘认真’二字,老赖也怕法院认真。”2016年底,李红开始主管执行工作,她积极开拓创新、规范执行,以法官应有的专业素养、社会责任带领团队冲锋在前、攻坚克难。


  短短三年间,顺德法院在执行领域采取了很多新措施,执行工作纳入综治网格管理、采用大数据评价系统进行司法评估、二手车评估拍卖线下外包、“执行110”机制等相继推进,有效解决执行中查人找物难、财产处置难、执行强制力不足等问题。


  2016年起至今年8月,顺德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6万多件,执行到位金额191.11亿元。其中“执行110”机制入选了2018年广东法院“十大微创新”,大数据评价方式成为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定向询价”“网络询价”规定的重要来源。



喜欢记得点右下角“在看”

感谢你的支持和鼓励





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